应城网-孝感门户网8月27日讯:入梅以来,应城市境内连续遭受六次强降雨,雨情、汛情、水情、灾情为历史罕见,灾情排位湖北省第二位。为了切实做好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人员基本住房需要,应城市及时出台《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要求,受灾地区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并通过精准识别倒房和损房、认定救助对象、落实申报、审批程序等方法步骤确保救灾款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同时,按一、二、三类对象确定救助标准。
《方案》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倒房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核查负责制,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村民代表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将重建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发放数量逐户上墙公示,阳光操作,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加强对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贪污、挪用、挤占、截留,严禁虚报冒领、平均分配虚报冒领倒房重建救助金。对恢复重建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乡镇每月27日前向该市民政局报告倒房重建进展情况,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重建结束后,应城市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采取实地验收、抽样检查等方式,对倒房重建工作及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并将检查评估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民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