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道路交通安全】给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02-13 09:07  

给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您们好!


  2月10日,一辆江西籍微型面包车超员行至316省道黄石市阳新县枫林镇花塘村路段时,与一辆蕲春籍大货车迎面相撞,造成微型面包车上司乘人员10死1伤的交通事故。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在此,应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们,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自己和家庭以及他人的安全,为了不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请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以下八条:


  一、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家庭美满幸福,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时,要看清两头来车,在确认没有车辆通行时快速直行通过。


  三、访游、购物或务工,行走时要牢记“斑马线就是生命安全线”的忠告,在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四、驾驶机动车要各行其道,斑马线上要礼让行人;做到不超速、不酒驾、不超员、不超载、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


  五、驾乘二轮摩托车要带齐驾驶证和行驶证,要戴上安全头盔,在行车道右侧行驶。


  六、骑电动车、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侵占机动车道,不要越线猛拐;在道路上要靠路边行驶,在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不得相互攀扶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行驶,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七、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倾倒废物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不要乘坐载客麻木、低速车辆、农用车、拖拉机及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要乘坐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货运车辆,千万不要坐超员的车辆,坐客货混装车辆也十分危险。


  市民朋友们,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要靠您们来创造,美好的家园要靠您们来建设。为了你、我、他的家庭美满、和谐、安宁和幸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筑美好的明天。




应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二O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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