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运涛 通讯员:胡汉平
近日,从全国普法办传来消息,我市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我市继2013、2015年被授予首届和第二届“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后再次获得这一殊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应城”建设为核心,通过高规格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要求布局、高标准实施,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基层综合治理及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法治应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四区五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