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中)被警方留置
京山一男子因危险驾驶罪被禁驾五年,“灵机一动”的他在与好友喝酒后偷了友人驾照,并贴上自己的照片、意图蒙混过关。岂料近日在应城交警手上被识破,受到惩戒。
5月31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雷湾中队民警在G347雷湾路段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牌照为鄂A3XXXK的轿车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检查盘问,初步判断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有问题,随后将驾驶员和车辆带回交警大队。经过信息比对、调查取证后,发现驾驶人袁某杰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持有的姓名为“袁某军”的驾驶证系变造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证据面前,袁某杰终于承认自己于2014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禁驾五年。后与朋友喝酒时,趁其不注意,偷盗了他的驾驶证,并将自己的照片贴在驾驶证上,以为遇到交警检查时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交警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袁某杰合并处罚: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六千五百元。
(责任编辑:董雪 程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