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县(市、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更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仙桃市等20个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应城市等10个县域经济工作进位显著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