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军安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碧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新源、副市长禇亚敏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长江埠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天鹅镇花家大堰水质整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汇报。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职责要求,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全市水环境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6月,我市7个考核断面100%达标,无劣V类断面,获评“省级生态示范市”称号。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市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认真宣传贯彻,强化组织领导和氛围营造,突出减污控污和流域治理,抓好农业面污染源治理、抓好河湖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检查组要求,应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这是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政治检验,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是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孝感市委工作要求、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要进一步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全市上下不断增强依法护江意识、履行依法护江义务。要进一步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问题整改销号,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突出法定职责全面落实,突出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完善,突出执法监管问责情况落实,突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守护好长江一江碧水向东流。
(来源: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杨运涛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龚惠蓉 终审核发: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