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行政执法 他们真正做到了“服务优,效率高”

12-19 20:12   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程国辉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黄顺 摄

“行政审批事项中,有哪些政务服务需要涉及我们水利部门?”12月16日,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佑松在参加全市水利和湖泊局“奔跑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时指出,该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可网上办理,审批时限做到应减尽减,形成全流程“ 一网受理、一网审批”的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就“取水许可证”办理来说,原来最多需要提交5份材料,现在最多只需要提交3份材料,最少需提交1份材料。原来需要跑动4次,现在最多只需要跑动1次,原来需要3个环节,现在只需1个环节。原来办理时问需要20个工作日,现在只需1个工作日,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大大节省了企业办证的时间。同时企业只需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书(表)直接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水利窗口办理,免提交取水许可申请书等其他资料,取水许可证办理可以实现一步到位。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佑松回应记者提问      通讯员 黄顺 摄

就记者提出的目前应城市砂石禁采区的通告监管履职情况如何,水利部门是如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佑松也一一进行了回应。

据张佑松介绍,应城市划定禁采区范围为:府河、漳河、大富水、老府河应城市境内全线。

违禁开采处理:(一)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活动,不得擅自设置砂场、堆积砂石或者弃料;任何采砂船舶不得在禁采区滞留。

(二)违反通告,擅自违法开采的,由市水利和湖泊、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在禁采区内乱挖滥采砂石,损毁堤防、影响行洪安全,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应城市共出动执法车300台次,执法人员860人次,巡查河道2330公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2000余份,树立永久宣传牌24处,设立固定宣传牌100块,开展联合执法巡查8次,及时制止了2起非法采砂苗头。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非法“三无”采砂船舶20余艘,从源头上治理河道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该市没有一艘采砂船舶停靠;没有一起非法采砂案件发生;没有一起因非法采砂引起的上访案件发生,受到省、孝感市肯定,连续多年在孝感市河道采砂目标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

(来源: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文字记者:程国辉     摄影记者:黄顺   一审编辑:易攀锋   二审校对:董阳红   终审核发: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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