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报告——在老县河碾屋段发现疑似“娃娃鱼”。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鉴定,这条“娃娃鱼”长约70厘米,重约5斤。
当日中午,该大队与相关部门联系,将这条“娃娃鱼”移交至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治救护中心,并对该市民的行为予以表彰和奖励。
据悉,“娃娃鱼”学名大鲵,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叫声很像婴儿哭声,因此又叫“娃娃鱼”。
应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呼吁广大市民,关爱和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如发现“娃娃鱼”等野生动物,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来源: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员:郑乔乔 一审编辑:易攀锋 二审校对:程国辉 终审核发:董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