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笔者从应城市总工会获悉,该市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已全面启动。
据悉,此次助学对象分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和临时困难职工家庭。对已建档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处于特殊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的子女实施助学;对生活遇到临时困难、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处于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子女实施助学。重点关注因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不纳入工会助学范围,但社会捐资助学和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的助学活动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助学标准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阶段,按年度连续实施助学。
临时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按照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5000元、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每生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执行,由总工会按实际情况确定。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调查核实、公示公开、审核批准。拟帮扶对象申报资料和相关公示证明报送至应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后,由应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经《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核查系统》核查后依程序实施助学。
(来源:应城市总工会 通讯员 :毛雨馨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陈梦宇 终审核发:谢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