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应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应城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应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性文件。
2022年下半年,应城市审计局在市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筹集、分配、运营及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中发现,2009年以来,应城市建设并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含棚改安置类经济适用住房)1400余套,其中超过70%的住房达到了上市交易具备的购买年限规定。但由于应城市尚未制定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导致经济适用住房均不能上市。为此,该局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健康发展。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住建局成立专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应城实际制定起草初稿;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市司法局还对此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据悉,该《规定》分五大部分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界定、上市交易的条件、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上市交易的相关程序等。该《规定》的出台,为完善应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促进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应城市审计局 通讯员:李文学、涂畅 一审编辑:赵思然 二审校对:陈雨欣 终审核发:董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