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中、学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高、中、学考的噪声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中、学考时间。高考时间:6月7日—9日;中考时间:6月20日—22日;学考时间:7月5日—7日。
二、考试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排放。高、中、学考期间城区施工工地全天停工;禁止从事室内发生噪声超标的装修作业;考试日上午8:20—11:30、下午14:20—17:00城区及四里棚各企业禁止排空,以免噪声干扰考生考试。
三、提前噪声管理。6月4日—6日、6月17日—19日、7月3日—4日三个时间段内,中午11:00—14:00、夜晚18:00至次日08:00,所有建筑工地暂停施工;城区及四里棚各企业禁止排空,以免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
四、加强高、中、学考期间环境巡查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在高、中、学考期间,将加强现场巡查检测,对违反本公告,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场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
特此公告。
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