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生鲜灯”整治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启动全市生鲜商户“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经营者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在应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全市“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提示提醒,大部分经营者已自觉更选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灯具,但近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城区农贸市场、少数生鲜店“生鲜灯”使用出现反弹。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该局部署“生鲜灯”治理“回头看”行动,与市食安委各责任单位和集贸市场开办方一起健全完善“多方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灯具的使用目的从“美颜”纠正到“照明”的本质上来,还原生鲜自然本色。
(来源: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余晶晶 一审编辑:陈雨欣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董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