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收到了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请你们放心!”近日,湖北广场建设有限公司一负责人向应城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电话回复道。至此,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审计整改,向6家原投标企业退还了投标保证金27.2万元。
在此之前,应城市审计局在对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该中心有部分原收取的企业投标保证金未得到及时清退。对此,应城市审计工作人员与该中心相关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认真讨论研究解决措施,以及学习招投标法和国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退逾期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对此,该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退工作,积极电话沟通以及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清退投标保证金公告等措施,请原相关投标单位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将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清退到位。
近年来,应城市审计局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持续关注工程建设领域未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影响向施工企业及时拨付工程款;在施工合同中超标准约定质量保证金,加大施工企业负担;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妨碍统一市场和违反公平竞争等问题。对发现此类行为一一予以查处,督促整改,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审计力量。
(来源:应城市审计局 通讯员:涂新亮 王力博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陈雨欣 终审核发:熊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