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应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碧华主持会议,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超、普伟、胡娟出席会议。应城市副市长王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23年度应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应城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应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应城市“一府两院”关于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测评;听取和审议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志刚同志辞去应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阳春同志辞去应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晓明等同志辞去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李碧华为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来源: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恒 一审编辑:唐会军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