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12-15 14:58   应城市人民法院   张斌

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让数十名农民工领到了工资款共300余万元。

某置业公司因建设科技产业园尚欠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800余万元(其中包含已经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后某建筑工程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由李某作为权利继受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原先由汉川市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因当事双方均为当地企业且对立情绪严重,经上级法院作出决定,该案移送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黄武山团队进行了细致的财产调查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在汉川市人民法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为某置业公司的股东代某。在知悉这一层“三角债”关系后,执行员旋即向汉川市人民法院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暂停对某置业公司支付执行款。在代某与某置业公司的执行案件中,代某名下除了其持有的某置业公司股权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应城市人民法院接收汉川市人民法院移送执行时,汉川市人民法院正在对代某名下评估价值为1600余万元的股权进行拍卖。因股权价值量较大,经两轮挂网拍卖后均流拍。

为避免案件因资产无法变现而陷入僵局,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与汉川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要求尽快协调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事宜。经两地法院多轮协调,某置业公司同意筹措资金对代某持有的股份以保留价进行回购,回购款直接用于支付置业公司欠李某的工程款。款项到账当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即监督李某将工资款发放到了各农民工手中。 

(来源:应城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张斌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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