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应城市国有林场总场成功放生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貉。
12日下午,应城市长江埠办事处一居民在自家院落内发现一只类似狐狸的动物,电话报警求助。
接到电话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城市公安局长江埠派出所、应城市国有林场总场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经细致辨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貉,犬科,貉属哺乳动物。栖息于阔叶林中开阔、接近水源的地方或开阔草甸、茂密的灌丛带和芦苇地,夜行性,沿着河岸、湖边以及海边觅食,食谱广泛,取食范围从鸟类、小型哺乳动物直至水果。
经后续对其生命体征观察,该动物活动自如,符合野生动物放生条件,应城市国有林场总场工作人员将其带到有名店林区,放归大自然。
(来源: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员:李浩然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熊晓峰)